第 1 页 报废回收电视,看看网友说法 (本文共2页)
如今,大多数城市家庭,电视机、冰箱、洗衣机、电脑、手机等一应俱全。但是,这些家电淘汰处理则十分恼人。如今我国报废家电已迎来高峰期,据保守估计,我国家用电器每年报废数字是2000万,那么当家庭遇到需要处理报废的家电,该怎么处理呢?
日本在2001年颁布《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》,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对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处理。 欧盟分别在去年8月和去年7月正式实施《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》和《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》,统一对生产商进行无害化规范。这两指令一方面扩展了生产者责任的尝试,要求生产厂家将回收电子产品的费用加到产品成本中;另一方面从源头抓起,要求制造商必须同意不添加任何有毒原料。
所以,《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即将正式出台并实施的消息又一次让家电产业人声鼎沸。
国内彩电厂商纷纷提出实施“彩电使用7年后强制报废”的规定,这个提案,合理吗?让我们先来看看本次讨论的网友意见:
IP为220.188.246.xxx的网友表示:应该区别对待,有的家庭电视机有好几个,可基本上一年没看多少天,7年报废不是太可惜了吗?
IP为218.75.84.xxx的网友表示:怎么个强制法?彩电又不是汽车,要跑到路上去让jc叔叔拦的,你放在家里看,人家还上门来检查你家彩电有没过报废期?除非采用技术手段提供老电视不支持的信号,不过那也会有各种各样机顶盒出现的,所谓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
IP为221.12.60.xxx的网友表示:7年报废对中国来说是不现实的,一家几个彩电的多了.我看定一个放了多长时间报废倒比较现实,而且凭现在的技术厂家也完全能做到.比如20000小时后就不能用了等等这样比较现实.
yerba 也表示:7年?太笼统了,应该将电视机装上计时器,按照一天10小时计算,一年3650小时,7年25550小时,达到这个数报废。否则,人家7年如果一天看1、2个小时,也强制就没有道理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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